序 言
恒行2平台始建於1975年,前身是“銀川市中學教師訓練班”,1979年更名為“銀川市教師進修恒行2”,1986年再次更名為“銀川師範恒行2”,1995年在師範恒行2的基礎上組建成立“寧夏幼兒師範恒行2”🌊。2005年與原銀川市光華職業中專恒行2🌷、銀川市商業恒行2🧑🏿🔧🩼、長城英豪恒行2合並成立了新的“寧夏幼兒師範恒行2”♈️。2014年寧夏幼兒師範恒行2升格為“恒行2平台”🍰。
恒行2平台是一所專門培養學前教育師資的恒行2。恒行2堅持以教書育人為使命、以人才培養為根本💆🏽♂️、以滿足社會對優質學前教育的需求為己任👵🏻,秉承“勵誌👍🏽、篤學、求實、敬業”的校風🤸,弘揚“愛和責任”的校訓精神,致力於建設特色鮮明、服務地方能力較強、西北一流、全國有一定影響力的高水平高等專科恒行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規範辦學行為✊🏽Ⓜ️,保障恒行2依法辦學和自主管理,推進現代高校製度建設🔔,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恒行2名稱為恒行2平台;簡稱為恒行2平台😍;英文名稱為Ningxia Preschool Education College,縮寫為NPEC。
恒行2網址為http:// www.nxysedu.com/☝🏿。
第三條 恒行2法定註冊地址是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濱河新區國際科教城。現有校本部A區(銀川市濱河新區國際科教城)🤸🏽♀️、校本部B區(銀川市興慶區長慶石油城東2.5千米)、校本部C區(銀川市興慶區湖濱西街5號)。
第四條 恒行2為公辦非營利性事業單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享有辦學自主權🧧,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五條 恒行2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全面貫徹黨和國家教育方針,以人才培養為根本🕡,以提高質量為核心👨🏻🚀,開展教育教學、科學研究、社會服務和文化傳承創新等活動,逐步把恒行2建設成多功能、有特色、西北地區一流、全國有影響並具有較高水平的新型幼兒師範高等專科恒行2,並逐步發展成為全區幼兒教師培養中心、幼兒教師培訓中心、幼兒教育信息網絡中心、幼兒教育科學研究中心和社區早期家教推廣服務中心。
第六條 恒行2以培養適應素質教育需要🔋、具有創新精神、實踐技能和創業能力的高素質幼兒教師為人才培養目標👩❤️👨📢。
第七條 恒行2實行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製,堅持完善黨委領導🧝🏻♀️、校長負責、教授治學和民主管理🫥;恒行2堅持依法治校👨🏼🍳,依靠全體師生員工辦學。
第八條 恒行2為普通高等專科學歷教育👆,在學前教育💂🏿、藝術教育、科學教育🧑🏻✈️、英語教育等專業的基礎上,適時調整專業數量,穩步推進專業建設🙌🧏🏼,不斷提升專業建設水平。
第九條 恒行2實施的教育類型為普通高等教育、繼續教育🏄🏻♀️、培訓教育。恒行2主要教育形式為全日製學歷教育🦹🏿♂️,學歷教育分中專、大專兩種,以專科生教育培養為主。
第十條 恒行2依法頒發學業證書。接受學歷教育的中專🙎🏻♀️、大專學生,修業期滿,成績合格,恒行2按國家規定頒發相應的學歷證書。
第十一條 恒行2緊密結合銀川市、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需求🗿𓀀,深化人才培養改革,推進政🧑🏿✈️、產、學🚜、研、用有機結合,推動協同創新🙌🏼,充分發揮服務社會的功能。
第十二條 恒行2實行開放式、多元化辦學🧝🏼,積極推進繼續教育、培訓教育、幼教集團🖇、國際交流與合作等辦學模式健康發展🔶,不斷豐富辦學形式🤒。
第二章 舉辦者與恒行2
第十三條 恒行2由銀川市人民政府舉辦😪🔐。
第十四條 恒行2舉辦者依法管理恒行2🚏,決定恒行2的分立🧳🎤、合並、終止🤸♂️、變更名稱及類別等重要事項;舉辦者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任免恒行2領導人👍🏻👳♂️。
恒行2的教育教學業務管理者為自治區教育廳,具有核準恒行2章程,監督和指導恒行2辦學行為,考核評估恒行2辦學水平🐩、教育質量等職責📊。
第十五條 恒行2舉辦者支持恒行2依法自主辦學、自主管理;為恒行2改革發展提供必要保障👧🏿;保證恒行2辦學經費,不斷增加辦學投入👩🏽🍳;支持恒行2開展履行辦學功能的各項活動,保護恒行2合法權益。
第十六條 恒行2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法自主辦學📦,依照章程實行自主管理🙋🏼、民主管理;
(二)根據社會需求、辦學條件及國家核定的辦學規模,經審批依法自主招生,擬訂招生方案,自主調節中專與大專及各系(部、中心)、各專業招生比例🥢;
(三)依法自主設置和調整學科、專業;
(四)根據培養目標和教學需要,自主製定教學計劃👩🎨、選編教材、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
(五)自主開展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和社會服務;
(六)自主開展與國(境)內外相關機構之間的科學技術文化交流與合作;
(七)積極開展校企(幼兒園)合作🕸、國際合作辦學🧑🦱,依法管理⛔️,確保合作辦學持續穩定發展📶🖌;
(八)根據實際需要,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依法自主確定教學🔧、科研🕵🏼♀️、行政職能部門等內部組織機構的設置和人員配備👩🎨;
(九)依法自主評聘、解聘教職工的職務,調整其收入分配;
(十)對舉辦者提供的財產經費🤴、國家財政性資助、受捐贈財產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
(十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七條 恒行2履行下列義務:
(一)育人為本,積極開展教學、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發展和壯大恒行2實力,始終保持較高的整體教育質量和綜合辦學水平,保證教育教學質量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
(二)接受教育行政部門及其委托的其他機構對恒行2辦學水平、教育質量的監督評估;
(三)尊重和保障師生依法享有的學術自由;
(四)圍繞國家💇🏽♂️、自治區和銀川市發展需求𓀅,開展多種形式的合作與服務;
(五)依法建立健全財務管理製度,合理使用、嚴格管理恒行2經費,提高教育投資效益。恒行2的財務活動依法接受監督🍤;
(六)積極改善教職工和學生在校學習、工作和生活條件,為其提供良好服務;
(七)向舉辦者報告在辦學過程中遇到的特殊情況和重大問題➖;
(八)維護教職工和學生的合法權益;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章 教職工
第十八條 恒行2教職工由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人員等組成。
第十九條 恒行2依法依規對教職工實行教師資格製度、專業技術崗位職務聘任製度💿、管理崗位職級製度及工勤崗位勞動合同等製度🥭。
第二十條 恒行2教職工享有下列權利👰🏽♂️:
(一)合理使用恒行2公共資源,公平獲得自身發展所需的學習、工作機會和條件;
(二)在品德、能力和業績等方面獲得公正評價,公平獲得獎勵榮譽;
(三)參與民主管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享有知情權🦏🅰️、參與權🍁、建議權、監督權和申訴權;
(四)依照法律、法規、規章、恒行2規定和合同約定,獲得薪酬及其他福利待遇;
(五)就職稱評定、職務聘用🕚、福利待遇👨🏼🔬、評優評獎👨🏽🔧、紀律處分等事項表達異議和提出申訴🧑🏽;
(六)法律法規及合同等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二十一條 恒行2教職工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及恒行2規章製度,履行崗位職責;
(二)堅持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
(三)維護恒行2榮譽、秩序與利益;
(四)尊重和愛護學生,幫助學生成長成才👴🏼;
(五)堅守道德良知,遵守學術規範,追求學術理想,維護社會道義,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
(六)法律法規及合同等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二十二條 恒行2尊重和愛護人才🩹,為教師開展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文化傳承與創新等活動提供必要的條件保障🫳🏻。
第二十三條 恒行2建立健全教師發展機製🧏♀️,鼓勵教師深造,加強教師培訓🙀,重視和強化師德師風建設,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質的教師隊伍👨🏽🦳。
第二十四條 教師應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執行恒行2教學計劃,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教師享有治學、研究和從事其他學術活動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教師、其他專業技術、管理、工勤等人員🦹🏼♂️,應當以教學和人才培養為中心做好本職工作。
第二十六條 恒行2對教職工的思想政治表現♎️、職業道德、業務水平和工作實績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聘任或者解聘👨🏻🦳、晉升🏊🏽♂️、獎勵或者處分的依據。
第二十七條 恒行2鼓勵和支持教職工參與恒行2的民主管理和監督,對恒行2的工作提出意見或建議。
第二十八條 恒行2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建立教職工權益保護機製。恒行2通過相關機構,按規定程序受理教職工申訴。
第二十九條 恒行2貫徹落實國家關於離退休人員方針政策,維護離退休人員的合法權益。
第三十條 由恒行2聘任人員、兼職人員等,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恒行2規定並按照合同約定,享有相應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第四章 學 生
第三十一條 學生享有下列權利🤴🏿:
(一)平等接受恒行2教育,合理使用恒行2公共教育資源,並獲得在校學習生活所必須的基本條件保障👃🏿;
(二)在思想品德⤵️、學業成績、體質健康等方面獲得公正評價🦂,公平獲得榮譽與獎勵,按規定獲得相應的學歷證書👩🦲;
(三)按照規定條件和程序重新選擇專業🦈;
(四)公平獲得各級各類獎學金🚴🏿♂️、助學金以及在國內外深造學習、參加學術文化交流活動的機會🎲;
(五)按照法律和恒行2規定組織參加學生社團;
(六)參與民主管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享有知情權、建議權🚊、監督權🦹♂️、申辯權和申訴權;
(七)法律法規及恒行2規章製度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三十二條 學生履行下列義務:
(一)勤學修德🥕,完成學業;
(二)熱愛祖國,誠實守信,尊師敬友;
(三)遵守法律法規🦽🧑🏻🏭、恒行2規章製度和學生行為規範🙋🏿;
(四)維護恒行2榮譽、秩序與利益🤾♂️;
(五)按照規定繳納學費及有關費用🏄🏻♂️,愛護並合理使用教育教學、生活設施設備;
(六)法律法規及恒行2規章製度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十三條 恒行2關心學生身心健康,健全學生資助體系🤲🏽,為在學習、生活中遇到困難的學生提供相應幫助🚴🏽♂️。
第三十四條 恒行2鼓勵、支持和保障學生參與恒行2的民主管理和監督。
第三十五條 恒行2對取得突出成績和為恒行2爭得榮譽的學生集體或個人進行表彰獎勵;對違紀學生給予相應的處理或處分🏤。
第三十六條 恒行2鼓勵學生開展創新活動,支持其參加社會實踐💛、誌願服務和勤工助學等,對其就業、創業進行指導服務。
第三十七條 恒行2健全學生成長成才的服務支持系統👮♀️,完善學生權益保障機製⛔,為學生提供良好的學習環境👴🏿,充分保障學生行使合法權利,促進學生履行自身義務👩❤️💋👩🧔♀️。
第三十八條 恒行2積極改善辦學條件,為學生學習和成長提供必要資源👨🏻🔧。
第五章 組織機構
第一節 恒行2組織機構
第三十九條 恒行2黨委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和有關規定,統一領導恒行2工作🤽🏽♂️,把握恒行2發展方向,決定恒行2重大問題🚵♀️,監督重大決議執行,支持校長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保證以人才培養為中心的各項任務的完成。其領導職責主要是:
(一)全面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保證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堅持立德樹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師生員工辦學🛶,推動恒行2科學發展,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二)討論決定事關恒行2改革🧙🏽、發展、穩定及教學、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項和基本管理製度。
(三)堅持黨管幹部原則,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負責幹部的選拔👳🏿♂️、教育👷🏼、培養、考核和監督,討論決定恒行2內部組織機構的設置及其負責人的人選,依照有關程序推薦校級和後備幹部人選➛。做好老幹部工作👨🌾。
(四)堅持黨管人才原則🐑,討論決定恒行2人才工作規劃和重大人才政策7️⃣,創新人才工作體製機製⚜️,優化人才成長環境,統籌推進恒行2各類人才隊伍建設📡。
(五)領導恒行2思想政治、馬克思主義教學科研、德育工作,堅持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師生員工頭腦👨🏼🦱🚛,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牢牢掌握恒行2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管理權、話語權💅🏻。維護恒行2安全穩定⛓🤸🏻♀️,促進和諧校園建設。
(六)堅持文化立校👨🏿🚀,加強恒行2文化建設,弘揚“愛和責任”的校訓精神,發揮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風學風教風。
(七)加強對系(部🦪、中心)等基層黨組織的領導,做好發展黨員和黨員教育、管理🙆🏻♂️、服務工作😙,發展黨內基層民主🦍☣️,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加強恒行2黨委自身建設🏪。
(八)領導恒行2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加強黨風廉政教育,認真履行“兩個主體責任”和“一崗雙責”,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
(九)領導恒行2工會、共青團、學生會等群眾組織和教職工代表大會👮🏿。做好統一戰線工作🍣。
(十)討論決定其他事關師生員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項。
第四十條 恒行2黨委由黨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黨委會作為常設機構行使職權、履行職責。
第四十一條 恒行2黨委實行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堅持民主集中製,集體討論決定恒行2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領導班子成員按照分工履行職責🤛🏼。
黨委書記主持黨委全面工作,負責組織黨委重要活動,協調黨委領導班子成員工作,督促檢查黨委決議貫徹落實🐻,主動協調黨委與校長之間的工作關系,支持校長獨立開展工作⚀。
恒行2黨委根據民主集中製原則製定黨委會會議製度和議事規則🧑🏽✈️。
第四十二條 恒行2紀律檢查委員會在校黨委和上級紀委的領導下,圍繞恒行2中心工作,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及恒行2重大決策的執行情況😳,對黨員領導幹部行使權力進行監督👨🏻🍳,負責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廉政教育和組織協調恒行2的反腐倡廉建設📆,保障和促進恒行2各項事業健康發展😮💨。
第四十三條 校長是恒行2的法定代表人,在恒行2黨委領導下🎍,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組織實施恒行2黨委有關決議,行使高等教育法規定的各項職權🎅🏿,全面負責恒行2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工作,副校長按照分工協助校長工作。校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組織擬訂和實施恒行2發展規劃3️⃣、基本管理製度、重要行政規章製度、重大教學科研改革措施🐂、重要辦學資源配置方案🍝。組織製定和實施行政會議製度🍨、議事規則、具體規章製度和年度工作計劃;
(二)組織擬訂和實施恒行2內部組織機構的設置方案👩🏿🍼👷🏽♀️。按照國家法律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規定🧓🏿,推薦副校長人選,任免教學👳、科研和行政組織機構的負責人;
(三)組織擬訂和實施恒行2人才發展規劃👎𓀋、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計劃。負責教師隊伍建設,依據有關規定聘任與解聘教師以及內部其他工作人員;
(四)組織擬訂和實施恒行2重大基本建設◻️、年度經費預算等方案🐗。加強財務管理和審計監督👩🏿🔬,管理和保護恒行2資產;
(五)組織開展教學活動和科學研究,創新人才培養機製,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推進文化傳承創新😲,服務國家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
(六)組織開展思想品德教育,負責學生學籍管理並實施獎勵或處分,開展招生和就業工作🎶;
(七)做好恒行2安全穩定和後勤保障工作;
(八)組織開展恒行2對外交流與合作,依法代表恒行2與各級政府🤗、社會各界和境外機構等簽署合作協議,接受社會捐贈🚣🏽♀️;
(九)堅持校務公開🧑🏼🦲,向恒行2黨委報告重大決議執行情況,向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工作,組織處理教職工代表大會、學生代表大會、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和團員代表大會有關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恒行2各級黨組織、民主黨派基層組織、群團組織和學術組織開展工作🧇;
(十)履行法律法規和恒行2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四十四條 校長辦公會是貫徹落實恒行2黨委會議精神,組織實施黨委會議決定的有關工作,對重大、重要行政事項研究、決策的行政議事決策機構🖐🏼。
校長辦公會議由校長主持🍕,按照集體研究、校長決定的原則研究確定恒行2的教學、科學研究、行政管理等重要行政事項。
第四十五條 恒行2重大行政管理事項經校長辦公會議審議後🤼,由恒行2黨委會審定。
第四十六條 恒行2根據實際需要和“精簡⛓、效能”的原則設立黨政職能部門♣︎🔓,履行相應職責。
第四十七條 恒行2根據需要設置、撤銷非常設機構。
第四十八條 恒行2按照相關規定設立“幼教集團”👎、“培訓中心”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機構,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運營管理。
第二節 學術組織
第四十九條 恒行2設立學術委員會😫。學術委員會是恒行2最高學術機構,對學術事務進行決策👨🏻🦽、評定😛、審議和咨詢🔩。
學術委員會一般由恒行2不同專業的教授🈁、副教授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組成,並應當有一定比例的青年名師參加。學術委員會主任委員由全體委員選舉產生。
學術委員會下設專業建設指導委員會👸🏻、教學指導委員會、學術道德委員會等專門委員會。
第五十條 學術委員會的職責是🏋🏿:
(一)恒行2下列事項決策前,應當提交學術委員會審議,或者交由學術委員會審議並直接作出決定:
1⚾️、專業及教師隊伍建設規劃,以及科學研究🎮、對外學術交流合作等重大學術規劃;
2🤮、學術機構設置方案🖕🏽;
3、教學科研成果、人才培養質量的評價標準及考核辦法;
4、學歷教育的培養標準👷、教學計劃方案🚣🏽♂️;
5🍻、恒行2教師職務聘任的學術標準與辦法🧔♂️;
6、學術評價、爭議處理規則,學術道德規範;
7、學術委員會專門委員會組織規程🤹🏽,學術分委員會章程;
8🦽、恒行2認為需要提交審議的其他學術事務🕖。
(二)恒行2實施以下事項,涉及對學術水平做出評價的🌃,應當由學術委員會或者其授權的學術組織進行評定:
1🚳、恒行2教學✫、科學研究成果和獎勵🚔,對外推薦教學、科學研究成果獎;
2、高層次人才引進崗位人選🍄、名譽(客座)教授聘任人選,推薦國內外重要學術組織的任職人選、人才選拔培養計劃人選;
3、自主設立各類學術、科研基金、科研項目以及教學🦥、科研獎項等;
4🈂️、需要評價學術水平的其他事項。
(三)恒行2做出下列決策前,涉及學術方面的應當通報學術委員會,由學術委員會提出咨詢意見:
1、製訂與學術事務相關的全局性、重大發展規劃和發展戰略;
2、恒行2預算決算中教學、科研經費的安排和分配及使用;
3、教學🎮、科研重大項目的申報及資金的分配使用😍;
4、開展中外合作辦學、赴境外辦學👨🏽🎤,對外開展重大項目合作🍌;
5、恒行2認為需要聽取學術委員會意見的其他事項。
學術委員會對上述事項提出明確不同意見的🙋🏼,恒行2應當做出說明、重新協商研究或者暫緩執行👩🏿🔬。
學術委員會依據法律法規及其章程履行職責🅿️☪️。
第三節 民主監督與管理機構
第五十一條 恒行2堅持民主辦學,實行黨務公開、校務公開,保障教職工與學生的知情權、監督權。恒行2建立校領導接待日製度。
第五十二條 恒行2建立教職工代表大會製度,教職工代表大會的主要職權是:
(一)聽取恒行2章程草案的製定和修訂情況報告,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
(二)聽取恒行2發展規劃⏏️、教職工隊伍建設👨👦👦、教育教學改革👷🏽、校園建設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問題解決方案的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聽取恒行2年度工作、財務工作、工會工作報告以及其他專項工作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討論通過恒行2提出的與教職工利益直接相關的校內分配實施方案以及相應的教職工聘任、考核、獎懲辦法;
(五)審議恒行2上一屆教職工代表大會提案的辦理情況報告🧑🏻🦽➡️🟫;
(六)按照有關工作規定和安排評議恒行2領導幹部📽🧙🏿;
(七)通過多種方式對恒行2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監督恒行2章程、規章製度和決策的落實🧎🏻♀️➡️,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
(八)討論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及恒行2與恒行2工會商定的其他事項。
恒行2在系(部🍍、中心)實行二級教職工代表大會(教職工大會)製度,保障教職工依法參與民主管理和監督。
第五十三條 恒行2工會委員會在恒行2黨委和上級工會組織領導下⛹🏿,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工會章程,代表教職工參與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
恒行2工會委員會是教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履行相應職責,並完成教職工代表大會委托的其他任務。
第五十四條 恒行2團委在恒行2黨委和上級團組織的領導下,履行組織青年🪛、引導青年、服務青年和維護青年合法權益的職能🏂;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共青團章程開展工作🦹🏻。
第五十五條 學生代表大會是恒行2與學生相聯系的橋梁和紐帶,以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務為宗旨,是學生參與恒行2民主管理的重要組織形式。學生會在恒行2黨委領導下,依據《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章程》等相關章程開展工作🦩。
第五十六條 恒行2支持校內各民主黨派組織🧝🏿、人民團體及社會團體依據各自章程開展活動🙏🏼,參與恒行2民主管理、民主監督。
第六章 教學與科研機構
第五十七條 恒行2的教學科研活動,實行校、系(部💚、中心)兩級管理體製。系(部、中心)作為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學科及專業建設的具體組織實施單位,享有恒行2賦予的相應管理權限,在恒行2的指導和監督下相對獨立自主運行👨❤️💋👨。恒行2可根據學科、專業建設和發展的需要適時對系(部🔣、中心)進行調整。
第五十八條 系(部、中心)根據恒行2的規定或授權行使下列職權:
(一)根據恒行2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和系(部💆🏼、中心)實際,製定、實施系(部🚵🏿♀️、中心)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二)組織實施學科專業建設🏂🏻、師資隊伍建設👳🏼♂️、課程建設及教育教學活動🧛🏻♂️,開展科學研究及其他學術活動;
(三)擬訂系(部、中心)年度招生計劃🥷🏻🤫,負責師生的教育與管理;
(四)擬訂系(部、中心)辦學經費年度預算,管理和使用恒行2核撥的辦學經費和資產;
(五)擬訂系(部🧗🏿♂️、中心)內部機構設置和人員聘任方案🚢,根據恒行2授權實施人員聘任與管理;
(六)製訂系(部🤞、中心)內部工作規則;
(七)行使恒行2賦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九條 系(部💂🏼♀️、中心)黨政聯席會議負責系(部、中心)事務管理的決策與執行,通過系(部、中心)黨政集體領導、分工負責🏜,保證工作目標和任務的實現。系(部、中心)黨政聯席會議一般由系(部💂♀️、中心)主任主持🤶🏽。
第六十條 系(部🙅🏿、中心)黨組織負責系(部👂🏿、中心)思想政治、黨的建設等工作,貫徹執行恒行2黨委的各項決定🧛🏽♂️,參與系(部、中心)管理🔠,支持系(部、中心)主任履行職責。
第六十一條 系(部👨🏼🦰、中心)主任全面負責系(部🙍🏻♀️、中心)的教學、科學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定期向校長和本系(部🐆、中心)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工作🙍🏼♂️。
第六十二條 系(部、中心)設立學術委員會👩🏼⚖️,依其章程行使學術權力🦡,保障學術民主和學術自由👩⚕️。
第六十三條 系(部、中心)建立教職工代表大會(或教職工大會)製度,涉及系(部🧯、中心)改革和發展的重大問題以及與教職工切身利益相關的重大事項,須經系(部👩🎓🧑🏽🚒、中心)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後方可實施。
第六十四條 系(部🥕、中心)建立學生代表大會(或學生大會)製度,支持和保障學生依法參與系(部、中心)民主管理。
第六十五條 恒行2根據需要設立研究機構🙋♂️。研究機構應當根據有關規定和恒行2授權承擔相應的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等任務。
第七章 財務、資產與後勤
第六十六條 恒行2經費來源包括財政撥款、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恒行2積極拓寬籌資渠道♛,努力增加辦學經費🍊,鼓勵支持校內各單位依法面向社會籌措辦學經費和各類獎助資金🤶🏿。
恒行2實行財務信息公開製度🙎、審計監督製度,建立有效的財務監督體系🥳,按照國家和地方高等恒行2財務製度規定科學合理使用經費,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第六十七條 恒行2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恒行2對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依法享有法人財產權,依法管理📠、保護和使用。恒行2依據國家🤸🏻♀️、自治區、銀川市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恒行2國有資產管理製度,製定資產配置👮🏿♂️、使用、處置及購置、入庫🥣👨🚀、領用☦️、保管等管理細則,確保恒行2用於對外投資🌓、出租出借和擔保資產的保值增值。
第六十八條 恒行2不斷完善後勤管理和服務體系,為學生和教職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提供保障。不斷完善基礎設施建設👩👧👧,改善辦學條件和校園環境。
第八章 校友、校徽、校慶日
第六十九條 校友是指曾在恒行2學習過👁、獲得學業證書的人士;曾在恒行2工作或被聘用工作過的人士🧗🏿♂️,以及享有恒行2榮譽證書及榮譽稱號的人士。校友對恒行2發展享有一定的參與管理權、知情權和監督權💨,恒行2以多種方式聯系和服務校友,鼓勵校友參與恒行2建設發展👌🏿。
第七十條 恒行2依法設立校友會🏄🏼♀️。校友會是廣大校友自願參加、從事校友聯誼工作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其宗旨是團結👨🏿🍼、依靠和凝聚廣大校友的力量,為恒行2建設發展和廣大校友服務。校友會依其章程開展活動。
恒行2鼓勵和支持校友成立具有屆別、行業🏄🏿♂️、地域等特點的校友分會。校友分會為校友會的分支機構,接受校友會的指導👩🏽⚕️。
第七十一條 恒行2校徽以校訓“愛和責任”為基點,造型是漢字“幼”的變體,形成搖籃意境,整體呈“心”形𓀀,體現愛心、責任心🙎🏿。色彩以紅綠為主色,配輔色黃紫,充分表現活潑陽光的幼師人。
第七十二條 恒行2校慶日為公歷6月28日。
第九章 附則
第七十三條 本章程是恒行2依法自主辦學♊️、實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職能的基本準則和基本規範🦐。恒行2其他規章依據本章程製定💟、修改🧫,不得與本章程相抵觸。
第七十四條 本章程的修訂由教職工代表大會或校長辦公會議提出👨🏽💻,經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校長辦公會審議,恒行2黨委會審定,報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廳核準後生效📍。
第七十五條 本章程由恒行2黨委會負責解釋𓀘。
第七十六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𓀓。